化妆品、美容院产品零售四证联办部门
化妆品、美容院产品零售四证联办部门:工商局——营业执照地税局——备案登记国税局——备案登记食药局——备案承诺书

办理时限:7个工作日。
化妆品、美容院产品零售四证联办申请材料
化妆品、美容院产品零售四证联办申请材料:1、名称预先核准(需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);2、场地租赁合同和(房屋产权证明、购房合同、社区证明)其中任意一份;3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、一寸照片一张;4、所有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;5、化妆品质量管理制度(网上下载);6、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及质量负责人身份证、学历证明复印件;7、化妆品生产企业提供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登记凭证、《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》、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》(加盖公章);8、化妆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(加盖公章);9、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(加盖公章);10、如是进口化妆品需提供《进口非特殊化妆品备案凭证》、《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》;11、如是特殊用途化妆品需提供《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证》;12、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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