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体食品加工小作坊四证联办申请材料:

1、名称预先核准(需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);

2、场地租赁合同和(房屋产权证明、购房合同、社区证明)其中任意一份;

3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、一寸照片一张;

4、所有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;

5、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;

6、经营场所空间布局图(画图);

7、食品加工操作流程文件(画图或文字说明顺序);

8、经营场所平面图及文字说明(内外照片);

9、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。

  • 东胜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东胜区联邦大厦主楼
  • 对外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 冬季—上午:08:30-12:00 下午:14:30-17:30 夏季—上午:08:30-12:00 下午:15:00-18:00